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2025 年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
已经是我校外聘的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博导和专业学位硕导)。
二、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注重立德修身、为人师表,弘扬科学家精神,倡导创新文化,坚持严谨治学,遵守科研诚信。
3.实践经验丰富。在本行业(产业)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技术管理、产品研发等工作实践经历 5 年以上。
4.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优先选聘。
三、申请者能够履行的导师职责
1.与校内导师及时沟通了解研究生学习情况,参与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特别是专业实践计划的制订,并提出培养意见。
2.参与研究生课程建设,结合专业特长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理论或实践课程。
3.做好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的思想教育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研究生开展专业实习实践,并做出客观、全面、准确的考核评定。
4.参与研究生论文指导,参加(可远程参加)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
四、申报数量
根据吉林省文件要求,限额申报。每个学院报送1人。
五、推荐申报工作安排
1.学院推荐、导师申报(12月1日—12月5日)
各学院积极组织发动,结合自身专业学位点建设实际需求,主动联系我校已聘任的相关产业、行业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各学院要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相关导师填写《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 1),学院填报《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汇总表》(附件2)。
2.学校审核、公示(12月6日—12月9日)
学校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3.学校报送材料。(12月10日)
学校将确定的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至吉林省教育厅。
4.省级确认。省学位办组织同行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遴选确定2025年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名单
六、申报材料要求
1.《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PDF版)各1份。
***提交的申请表命名规则***
长春理工大学学院专业学位种类姓名
示例:长春理工大学物理学院张磊
2.《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Word版)各1份,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要在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
***提交的汇总表命名规则***
**学院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汇总表
示例:物理学院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汇总表
3.纸质版,电子版于12月5日报送至学位办401-5王老师处。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