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吉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推荐申报2023年吉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

示范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相关学院: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吉教科13号202313号要求,学校开展2023年推荐申报吉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条件

1.已纳入目前仍在执行期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团队成员须以主讲或辅讲身份确实承担过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

3.师德师风良好

以上3点由申报学院按照申报硬性条件负责把关,其他条件见吉林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 1)

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条件

1.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

2.能够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3.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

以上3点由申报学院按照申报硬性条件负责把关,其他条件详见吉林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 1) 。

、申报限额

我校向吉林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的限额是示范课程4项、示范中心1项。各学院的申报,不设置限额。

获批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主讲教师及其团队,自动认定为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单独申报。“获批”是指获批立项建设后,能如期通过省教育厅验收、正式获得示范课程称号。

、申报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组织院内评审,超过1项的,须汇总表排序上报。已获评为省级立项建设的研究生课程思政项目,不允许重复申报,须在研的研究生课程思政项目验收通过后,才能再次申报其他的研究生课程思政项目。

(二)专家评审。研究生院聘请专家按照项目立项建设的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通过评审的项目即视为2023年校级立项,按打分排序推荐前4项继续申报省级。

(三)网上公示。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通过的项目给予正式校级立项,并发文公布。

项目管理

1.项目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承担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可从学院的研究生管理费支出,学院负责项目管理;研究生院根据学校经费批复情况对获批为省级立项的项目提供经费支持。

2.动态管理。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获批为省级立项的,由学校负责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工作,获批为校级立项的,由承担学院负责按照学校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整体报送申报材料,包括附件2、附件3、附件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1.电子版要求:一个学院一个文件夹:
     附件2命名格式为:学院序号_学院简称_汇总表;

附件3命名格式为:推荐排序号_负责人姓名_课程名称;

附件4命名格式为(如申报):学院简称_负责人姓名_中心名称。

2.纸质版要求:汇总表需加盖公章。申报书按每门课程单独简装成册,所有附件、佐证材料,请附于申报书后一并装订,一式一份。

3.纸质版要求:形式审查后,会下发第二轮通知,届时公布形式审查发现的问题、修改说明、评审方式、答辩要求、材料份数等。

4.联系人:范薇老师  85582542。

六、日程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2023712

报送纸质材料、电子版

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

申报书一式一份,简装

2023713-14

研究生院形式审查

按文件审查

2023715-16

项目组修改材料

按反馈意见修改

2023717-18(暂定)

研究生院组织项目答辩

10分钟以内汇报PPT

携带修改后的申报材料

2023719-21

被推荐项目按要求提交材料

报送教育厅

正式装订一式

统一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附件1:(省里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吉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

附件3:吉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附件4:吉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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