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1年恢复入学资格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办理2021年恢复入学资格手续的通知

 

为方便非2021年录取将于2021年办理入学的研究生新生办理恢复入学资格手续,根据《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预计2021恢复入学资格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18月26日至2021827

二、办理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审批表》,经拟入学学院审批,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提交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办理。  

三、提交材料(需要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的佐证材料)

1)《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免费申请);

四、相关事项及说明

1.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需提供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诊断证明;定向、参军入伍研究生需要提供单位允许返校学习的证明或者介绍信。

2.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允许恢复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按2021级的缴费标准、培养方案和入学政策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学号等学籍信息均按2021级执行。

3.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长春理工大学(南校区)研究生教学楼315

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长春理工大学(南校区)研究生教学楼317

相关材料下载: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审批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首页——表格下载——学籍管理相关表格)

 

 

 

 

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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