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理工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长理工研字[2021]8号)要求,为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同时为2023年吉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做好准备,现将2022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范围
1.2022年度毕业且获得学位的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可申请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2.涉密学位论文和申请暂缓上网公开的学位论文不予参评。
二、参评论文条件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应依照以下标准: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4.至少获得3名外审专家评阅结果中“总体评价”为“优”且答辩委员会推荐其参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进行。
1.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1)选题为本学科的重要问题,有一定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2)论文具有独到的见解,研究成果突出,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4)至少获得1位外审专家评阅结果中“总体评价”为“优”且答辩委员会推荐其参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2.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1)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2)学位论文应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4)至少获得1位外审专家评阅结果中“总体评价”为“优”且答辩委员会推荐其参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2022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报送推荐结果(详见附件4)。参加评选的研究生填写《长春理工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审批表》,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位论文和相关材料进行条件审核。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根据申请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学位论文创新点、学位论文评阅书评审结论和答辩委员会评价意见等进行综合评价,按学校下达的指标限额形成初选排序名单,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位办;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被推荐论文进行会议评审,确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四)入选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四、相关附件
附件1.长春理工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审批表
附件2.X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2022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结果的决定
附件3.2022年X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成果汇总表
附件4.2022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附件1(纸版)、附件2(纸版和电子版)、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联系人:学位办王老师 电 话:85583206
相关材料下载:2022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通知及附件
学位办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