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5年夏季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5年夏季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的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6月5日前(截止6月5号):

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完成博士、硕士毕业、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校优秀博硕学位论文评选,确定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和招生资格认定等工作。

6月12日前(截止6月12号):

1)各学院向学位办公室送交研究生学位档案。

2)各学院向学位办公室送交学位授予、毕(结)业决议。

3)各学院向学位办公室送交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决议。

4)各学院向学位办公室报送确定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决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预计6月25日)

 

学位办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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