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教学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材建设的意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 号)和国家教材委员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国教材〔2021〕2号)文件要求,学校出台了《长春理工大学教材管理办法》(长理工校字〔2022〕62号)。

为推动研究生教材与一流学科、特色高水平学科、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一体化发展,研究生院将培育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生教材。现开展 2022 年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 面向我校研究生教材,主编(第一作者)必须为我校教师,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自编讲义原则上需使用2轮以上。

2. 此次立项包括新编(译)、修订教材。

3. 鼓励围绕学校大光电学科体系及优势学科方向进行研究生教材立项,突出特色,反映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及科研创新能力的最新成果。博士点授权学科和世界一流培育学科须对研究生教材建设工作进行统筹布局和规划。

4. 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不支持编写教材,鼓励教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由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学校开设的属于“马工程”重点教材建设的研究生课程,须按照教育部、中宣部相关要求,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二、经费资助及结项要求

1. 通过评审立项的教材,每项资助5000元建设经费,分期拨给项目负责人,建设经费包括材料费、打印费、教材评审费、咨询费等。

2. 项目以教材定稿并签订出版合同或正式出版为结项必要条件,出版经费在与出版社签订合同后由学校支付。

3. 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编写及出版任务者,取消立项,5 年内不允许再次申报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

三、工作流程

(一)教师申报

申报教师填写《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新编(译)及修订教材均需填写,并同时提交不少于总量 50% 的样稿,修订教材还须提交原版教材。

(二)学院审核及推荐

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学院须根据《长春理工大学教材管理办法》(长理工校字〔202262 号)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审核,对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进行政治把关,对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进行学术把关,择优推荐,排序上报,填写汇总表(附件2)。

以学院为单位向研究生院统一报送材料:

1.纸质版签字盖章(汇总表一式1份、申请书一式6份);

2.样稿1份(修订还须同时提交原版教材1本);

3.电子版(申请书、汇总表)。

4. 纸质版课程教学大纲一式6(由学院提供,须与提交备案版本一致)

(三)专家评审

学校聘请校外同行专家对申请立项的研究生教材进行函审,审核通过的样稿,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最终确定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项目,并在校内予以公示。

四、时间安排

1.2023630日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2.20237月份:学校组织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本次立项教材,最终出版期限为 2025 年7 30 日。

4. 联系方式:

1)负责科室:研究生院培养办

2)联 系 人:范薇;卢利平

3)联系电话:8558254285583210

4)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办公楼4 401-4



附件1: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

附件2: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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