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6〕6号)(简称“通知”,见附件)文件精神,现开展“吉林省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要求
荣获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推荐参加“吉林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共计11项,其中1项为大中小学思政课项目成果。推荐成果名称及主要完成人可以调整,成员人数不限。
二、时间安排
(一)报送材料
通知中的附件5-1 2026年吉林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3月23日前)
附件5-2 2026年吉林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7 吉林省教学成果奖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二)公示时间(拟定时间为3月25日—3月31日)
按照吉林省教学成果奖推荐要求,须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请相关成果奖项目负责人组织团队成员抓紧完善申报材料。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省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督促、协调申报项目组和合作单位全力以赴做好申报工作。相关学院应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关,做好推荐成果主要完成人的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工作,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对申报成果进行查重工作,对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存在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负面情形的不予推荐。
联系人员:范薇
联系电话:85582542
电子邮箱:fanwei@c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