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我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吉林省决定从 2023年起,开展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开展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校级立项及省级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与类别
(一)立项基本条件、项目要求,以及省级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结项管理、成果应用等要求,遵循《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执行。
(二)立项范围。全校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在职在岗教师(导师)均可自主申报。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3年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三)立项类别。分为重点课题 、一般课题两类。一般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省级教研论文 1 篇;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核心期刊教研论文 1 篇。
(四)申报限额。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限报1项,多于一项的,请各学院提前进行院内评审遴选工作。每个研究生教育管理类别限报
1项,多于一项的,请各部门提前进行内部评审遴选工作。
二、 项目管理
1.级别认定。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是“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的重要部分,按“省级教改课题”管理和认定。
2.项目责任制。课题主持人全面负责课题的组织实施,课题承担学院负责进度跟踪和管理;研究生院根据学校经费批复情况,对立项课题提供经费支持,支持额度与本科层次的同级别教研课题等同。
3.研究周期。一般课题应在2年内结题,重点课题应在3年内结题。
三、申报程序
1. 学院申请推荐。各学院面向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 (导师)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根据限额遴选,择优推荐,填写《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3)、《 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信息表》(附件4),于2023年5月26日提交电子版+PDF版。
2. 学校组织评审。研究生院培养办集中受理各学院申报课题,并进行形式审查。研究生院组建评审专家组,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开展评审,择优确定研究生教改课题校级立项名单及推荐省级立项名单。
3. 公示公布名单。研究生院对专家组遴选确定的拟立项课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公布年度立项课题名单。
四、进度安排
研究生教改课题的校级立项及省级推荐工作的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
时间截止日 |
工作内容 |
责任人 |
1 |
5月26日 |
提交申报材料 |
王娜 |
2 |
5月29日 |
形式审查 |
王娜 |
3 |
5月30日 |
问题反馈、返回修改 |
王娜 |
4 |
5月31日 |
提交申报终稿、汇报PPT |
王娜 |
5 |
6月1-2日 |
学校组织评审 |
卢利平 |
6 |
6月3-9日 |
校内公示 |
卢利平 |
7 |
6月9日 |
统一填写单位推荐意见、盖校章上报教育厅 |
卢利平 |
8 |
6月中旬 |
校发红头文公布校级立项及推荐申报省级名单 |
卢利平 |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