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英语教学改革,充分激发硕士研究生英语学习主动性与潜能,满足其个性化、专业化发展需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免听条件及相关事宜
免听条件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初试)英语成绩为依据,根据当年考生整体成绩分布动态划定免听成绩标准(具体分数线于每学年开学前确定),高于成绩标准线的硕士研究生具有免听资格。2025年入学考试英语成绩45分以上的同学,英语免听。
具有免听资格的学生需遵照免听不免考原则,期末需参加第一外国语(英语)学位英语考试。
二、免修条件
具有免听资格的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英语专业学历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免修硕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课程:
非英语专业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参加雅思(IELTS)、新托福(TOEFL)、大学英语六级(CET-6)等任意一项考试,成绩达到免修标准者(见表1),可申请免修硕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课程。
表1各类英语考试满分及免修标准
序号 |
类别 |
满分标准 |
免修成绩标准 |
1 |
雅思(IELTS) |
9分 |
≥6分(单科≥5.5分) |
2 |
新托福(TOEFLIBT) |
120分 |
≥80分 |
3 |
大学英语六级(CET-6) |
710 |
≥485分(口语达到B及以上) |
三、申请程序
符合免修条件的学生在系统中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应的成绩单。
申请时间:9月22日——9月30日
四、成绩换算
根据成绩换算表(见表2)进行课程成绩换算,录入研究生成绩管理系统。
表 2 各类英语考试成绩换算表
序号 |
类别 |
成绩换算标准 |
|||
1 |
雅思(IELTS) |
6 |
6.5 |
7 |
7.5 |
2 |
新托福(TOEFL IBT) |
80-89 |
90-99 |
100-109 |
110及以上 |
3 |
大学英语六级(CET-6) |
485 - 541 |
542 - 598 |
599 - 655 |
656及以上 |
硕士研究生学位英语对应成绩 |
80 |
85 |
90 |
95 |
外国语学院
研究生院培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