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理工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长理工研字[2021]8号)要求,为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同时为2027年吉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工作做好准备,现将2026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优秀论文和专业学位优秀实践成果范围
1.2025年7月、12月、2026年6月毕业且获得学位的博士和硕士的学位论文均可参加本次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2.为2026年吉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工作做准备,2025年6月、7月、12月在我校获得专业学位博士、硕士学位者,在读期间的实践成果可参加本次专业学位优秀实践成果评选。
3.为2027年吉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工作做准备,2026年6月在我校获得专业学位博士、硕士学位者,在读期间的实践成果可参加本次专业学位优秀实践成果评选。
4.涉密学位论文和申请暂缓上网公开的学位论文、涉密成果不予参评。
二、参评论文条件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应依照以下标准: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4.至少获得3名外审专家评阅结果中“总体评价”为“优”且答辩委员会推荐其参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进行。
1.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1)选题为本学科的重要问题,有一定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2)论文具有独到的见解,研究成果突出,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4)至少获得1位外审专家评阅结果中“总体评价”为“优”且答辩委员会推荐其参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2.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1)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2)学位论文应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4)至少获得1位外审专家评阅结果中“总体评价”为“优”且答辩委员会推荐其参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三、参评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条件
(一)成果形式
分为文艺作品类、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三种。作品类主要包括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文学创作等;产品类包括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等;报告类包括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咨询报告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应为实习实践期间,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2.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实际问题;
3.对于填补空白、具有重大实践创新、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实践成果,优先鼓励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研究生填写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条件审核。此表可在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填写,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在系统上传附件。实践成果申报表文件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_实践成果申报表.pdf”。例如:S23010178_张丽_实践成果申报表.pdf。
2.成果表现形式:文艺作品类提供视频和图册等;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以上成果文档类均需分别提供PDF电子版文件,例如:S23010178_张丽_技术说明.pdf。每名申报者成果表现形式相关材料汇总后压缩到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_成果形式.zip”。例如:S23010178_张丽_成果形式.zip
3.相关支撑材料: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应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以上支撑材料文档类均需分别提供PDF电子版文件,例如:S23010178_张丽_获奖证书.pdf。每名申报者支撑材料汇总后压缩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_支撑材料.zip”。例如:S23010178_张丽_支撑材料.zip
四、申报方法
申请者登录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提交优秀论文和优秀实践成果申报信息和上传附件。具体操作见附件2.校优及实践成果申报操作手册--学生角色。请于5月25日之前完成申报。
五、评选程序
(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2026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名额分配表报送推荐结果(详见附件3);
(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根据申请者的相关研究成果、学位论文创新点、学位论文评阅书评审结论、实践成果的实效性、创新性和答辩委员会评价意见等进行综合评价,按学校下达的指标限额形成初选排序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分委员会评选结果附件4和附件5报学位办。附件4须从系统中导出后打印签字盖章。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被推荐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进行会议评审,确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名单;
(四)入选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六、相关附件
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请报表(系统填写、打印)
附件2.校优及实践成果申报操作手册--学生角色
附件3.2026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4.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2026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结果的决定(纸版、电子版)
附件5.2026年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电子版)
七、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6年6月12日前将附件4(纸版、电子版)、附件5(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系人:学位办王老师 电 话:85583205
相关材料下载:2026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通知及附件
学位办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