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修订稿)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水平,保证博士学位授予质量,激励博士研究生原始创新,引导和促进博士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反映学术成果的学术论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申请博士学位者,博士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如下(应满足1或2):
1. 在《SCIENCE》、《NATURE》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2. 须满足本学科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论文层次及数量要求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需同时满足(1)和(2)):
(1)在国内外正式期刊发表SCI或EI检索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1篇SCI);
(2)发表学科相关国际会议论文不少于1篇(应为外文发表)
第三条 本规定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其他成果)内容应与申请者学位论文密切相关。
第四条 本规定所指“正式期刊”意为不含增刊、会议论文集、录用通知。
第五条 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是指已正式发表(含on line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的检索情况,须出具检索证明,SCI是指美国《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的英文简称;EI是指美国《工程索引》(Engineering Index)的英文简称。申请学位论文评阅时,允许学术论文处于“见刊未检索”状态,须提交刊物佐证,论文被检索后,方准予后续流程申请。
第六条 本规定附件中所指SCI影响因子是以学术论文收稿日期前(无收稿日期则以发表日期计)最新公布的为准,期刊分区是依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大类结果,参考论文发表年上一年度的分区。
第七条 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长春理工大学,学位申请者须为第一作者,导师须标注为通讯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位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可视同)。
第八条 本规定中科技获奖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长春理工大学,授权专利的专利权人必须为长春理工大学。
第九条 相关成果的折算办法,可根据学科自身特点细化,详见附件。成果折算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1. 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且持有个人获奖证书,等同于1篇EI论文;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且持有个人获奖证书,等同于1篇SCI论文;
2. 被SCI或EI检索的学科相关国际会议论文2篇及以上等同于1篇正式期刊EI论文;
3. 获得授权国家(国防)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等同于1篇EI论文,研究生署名必须为第一名;
4. 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等同于1篇EI论文,研究生署名必须为前二名。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6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原《长春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学术要求》(长理工研字[2016]40号)废止。本规定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关于对“长春理工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长理工研字[2017]25号)”的解读说明
有关第七条的署名要求,指的是:
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长春理工大学。
学位申请者若为第一作者,导师必须标注为通讯作者;学位申请者若为第二作者,导师必须为第一作者且为通讯作者;学位申请者其他名次署名的成果、及通讯作者非导师的成果,不作为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考虑。
附件:
长春理工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分学科要求
学科名称:光学
发表学术论文要求(满足任意一个条件,即可) |
条件一:申请博士学位者,博士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如下(应满足1或2): 1. 在《SCIENCE》、《NATURE》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2. 发表学科相关学术论文的层次及数量要求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需同时满足(1)和(2)): (1)在国内外正式期刊发表SCI或EI检索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2篇SCI); (2)发表学科相关国际会议论文不少于1篇。 条件二:申请博士学位者,博士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如下(应满足1或2): 1. 在《SCIENCE》、《NATURE》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2. 发表学科相关学术论文的层次及数量要求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需同时满足(1)和(2)): (1)在国内外正式期刊发表SCI或EI检索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1篇Ⅱ区以上SCI); (2)发表学科相关国际会议论文不少于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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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成果折算方法 |
执行学校文件的成果折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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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名称:电子科学与技术
发表学术论文要求(满足任意一个条件,即可) |
条件一:申请博士学位者,博士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如下(应满足1或2): 1. 在《SCIENCE》、《NATURE》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2. 发表学科相关学术论文的层次及数量要求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需同时满足(1)和(2)): (1)在国内外正式期刊发表SCI或EI检索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2篇SCI); (2)发表学科相关国际会议论文不少于1篇。 条件二:申请博士学位者,博士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如下(应满足1或2): 1. 在《SCIENCE》、《NATURE》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2. 发表学科相关学术论文的层次及数量要求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需同时满足(1)和(2)): (1)在国内外正式期刊发表SCI或EI检索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1篇Ⅱ区以上SCI); (2)发表学科相关国际会议论文不少于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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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成果折算方法 |
执行学校文件的成果折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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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名称:光学工程
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
申请博士学位者,博士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如下(应满足1或2): 1. 在《SCIENCE》、《NATURE》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2. 发表学科相关学术论文的层次及数量要求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需同时满足(1)和(2)): (1)在国内外正式期刊发表SCI或EI检索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2篇Ⅲ区SCI,或者至少1篇Ⅱ区SCI); (2)发表学科相关国际会议论文不少于1篇,并作口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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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成果折算方法 |
1. 被SCI检索的学科相关国际会议论文2篇及以上等同于1篇正式期刊EI论文。 2. 其他执行学校文件的成果折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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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名称:仪器科学与技术
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
申请博士学位者,博士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如下(应满足1或2): 1. 在《SCIENCE》、《NATURE》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2. 发表学科相关学术论文的层次及数量要求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需同时满足(1)和(2)): (1)在国内外正式期刊发表SCI或EI检索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1篇Ⅲ区及以上SCI); (2)发表学科相关国际会议论文不少于1篇,并作口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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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成果折算方法 |
1. 被SCI检索的学科相关国际会议论文2篇及以上等同于1篇正式期刊EI论文。 2. 其他执行学校文件的成果折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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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名称:机械工程
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
执行学校文件的学术论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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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成果折算方法 |
执行学校文件的成果折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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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名称:信息与通信工程
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
执行学校文件的学术论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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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成果折算方法 |
执行学校文件的成果折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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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名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
执行学校文件的学术论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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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成果折算方法 |
1. 1篇《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中的I区论文等同于3篇SCI论文; 2. 1篇《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中的II区论文等同于2篇SCI论文; 3. 获得授权国家(国防)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等同于1篇中文EI期刊论文,研究生署名必须为第一名; 4. 其他执行学校文件的成果折算标准。 |
学科名称:材料科学与工程
发表学术论文要求(满足任意一个条件,即可) |
条件一: 在《SCIENCE》、《NATURE》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条件二:发表学科相关学术论文的层次及数量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需同时满足1和2): 1. 在国内外正式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满足下列(1)(2)(3)(4)任意一点即可); (1)在国内外正式期刊发表SCI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外文撰写; (2)在国内外正式期刊发表SCI论文2篇和EI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为外文撰写; (3)发表1篇《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中的I区论文; (4)在国内外正式期刊发表SCI或EI检索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中的Ⅱ区论文,同时至少1篇为外文撰写。 2. 发表学科相关国际会议论文不少于1篇(应为外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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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成果折算方法 |
执行学校文件的成果折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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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件下载:长理工研字【2017】25号 长春理工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