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长春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所有准备在2020年冬季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参加本次学位论文送审。具体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
1. 各学院须遵照《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长理工研字﹝2019﹞38号)相关要求,组织准备申请2020年秋季学位论文送审的研究生进行预答辩。
2.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对申请人的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通过预答辩资格审查的,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未通过预答辩资格审查的,本次预答辩申请无效。
3. 预答辩结束后,学院须将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4. 预答辩管理办法及相关文档下载:
http://yjs.cust.edu.cn/yjspy/lwssjdb/67116.htm
(二)博士学位论文送审
1. 博士研究生填写《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交由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2. 博士研究生填写《长春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电子版命名方式为:10186_学科代码_学号_ZPB.pdf。如光学专业学号为B17010001的《长春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命名为:10186_070207_B17010001_ZPB.pdf。
3. 研究生院培养办根据学院统一提交的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名单、《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发表论文检索证明,开通管理系统送审功能。
4. 各阶段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
完成人 |
起始时间 |
终止时间 |
送审申请 |
学生 |
9月7日 |
9月14日 |
导师 |
|||
学院审核 |
各学院 |
9月14日 |
9月15日 |
5. 博士研究生送审材料下载:
http://yjs.cust.edu.cn/yjspy/lwssjdb/67048.htm
(三)硕士学位论文送审
研究生院培养办根据学院提交的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名单开通管理系统送审功能。
各阶段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
完成人 |
起始时间 |
终止时间 |
送审申请 |
学生 |
9月16日 |
9月23日 |
导师 |
|||
学院审核 |
各学院 |
9月23日 |
9月24日 |
(四)二/三次送审
1. 各学院须遵照《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研院培养办﹝2018﹞16号)相关要求,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修改后的二次/三次送审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质量把关。
2. 申请二次/三次学位论文送审前,必须通过预答辩。
3. 预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二审/三审申请审批表》、学院填写《二次送审从导师账户扣费清单》。
4. 研究生院培养办根据学院提供的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研究生名单、《研究生学位论文二审/三审申请审批表》及《二次送审从导师账户扣费清单》,开通管理系统相应的送审功能。
(五)博士/硕士研究生教务系统申请流程说明
1. 研究生登录系统,上传论文。
注:上传的论文为pdf格式,包括封皮、修改说明(二次送审者)、目录、摘要、正文、致谢、参考文献及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备选)。
2. 教育部平台双盲评审,请注意对各部分内容所涉及到的学生姓名、导师姓名、其他教师姓名等,做匿名处理。
3. 导师下载并审核学生提交的学位论文。
4. 学院审核信息。审核本学院研究生是否符合申请送审条件(成绩,开题,中期)。请注意审核学生上传版论文的题目与系统开题、中期题目是否一致!不一致须有合格改题手续!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