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优化调整和第七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0),学校现开展研究生工作站优化调整和第七批研究生工作站申报的申报、立项评审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化调整工作
1、调整范围 截至目前,经省教育厅准认定的省级研究生工作站(见附件0-1)。
2、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见附件0)。
3、有关要求
各学院牵头,根据评价内容和标准组织好本学院设立研究生工作站的自评工作,形成本学院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管理工作报告。请于2026年9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 2-5)电子版发送给研究生院培养办。
二、第七批申报工作
1、申报要求
设站单位和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满足《关于开展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优化调整和第七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二、推荐名额
1、我校可申报博士研究生工作站超过2个、硕士研究生工作站超过3 个。
2、学院申报。各学院组织申报院内评审,按推荐顺序填写学院汇总表。于2026年9月16日前将申报表(附件6)、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3、研究生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统筹安排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项目至吉林省教育厅。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