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来完成。为保证此工作顺利完成,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及指导教师登录校园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师生服务端”。
(二)各阶段时间节点:
节点 |
工作内容 |
完成人 |
起始时间 |
终止时间 |
1 |
导师资格审核 |
各学院 |
9月3日 |
|
导师计划制定 |
各学院 |
|||
2 |
研究生选择导师 |
研究生 |
9月4日 |
9月7日 |
导师确认研究生 |
导师 |
9月8日 |
9月12日 |
|
3 |
结果处理并提交 |
各学院 |
9月12日 |
9月15日 |
各学院、指导教师及2023级3研究生严格按上述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确保2023级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工作顺利完成。
(三)工作流程说明:
1、导师资格审核及导师计划制定阶段:各学院须按照研招办确定及公布的《2023级硕导招生资格认定清单》维护硕导资格和带生计划数。
2、研究生选择导师及导师确认研究生阶段:
(1)研究生:登录系统后,查看本专业所有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信息、学生的基本情况,结合自身的教学、科研情况选定自己满意的研究生。导师确定学生后不能更改。
3、结果处理并提交阶段: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的结果,针对部分学生未被导师选中和部分导师计划指导学生数未满的情况,进行手工分配,所有结果处理完成后按规定时间节点在系统中进行提交。
4、具体问题咨询各学院秘书老师。
注: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执行专业-行业双导师制。其中,专业导师本次双选工作产生;企业导师,由后续专业实践产生,不在系统操作,学院备案、备查。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