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及2023级硕士研究生:

2023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来完成。为保证此工作顺利完成,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及指导教师登录校园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师生服务端”。

(二)各阶段时间节点:


节点

工作内容

完成人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1

导师资格审核

各学院


9月3日

导师计划制定

各学院

2

研究生选择导师

研究生

9月4日

9月7日

导师确认研究生

导师

9月8日

9月12日

3

结果处理并提交

各学院

9月12日

9月15日


各学院、指导教师及2023级3研究生严格按上述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确保2023级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工作顺利完成。

(三)工作流程说明:

1、导师资格审核及导师计划制定阶段:各学院须按照研招办确定及公布的《2023级硕导招生资格认定清单》维护硕导资格和带生计划数

2、研究生选择导师及导师确认研究生阶段:

(1)研究生:登录系统后,查看本专业所有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信息、学生的基本情况,结合自身的教学、科研情况选定自己满意的研究生。导师确定学生后不能更改。

3、结果处理并提交阶段: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的结果,针对部分学生未被导师选中和部分导师计划指导学生数未满的情况,进行手工分配,所有结果处理完成后按规定时间节点在系统中进行提交。

4、具体问题咨询各学院秘书老师。

注: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执行专业-行业双导师制。其中,专业导师本次双选工作产生;企业导师,由后续专业实践产生,不在系统操作,学院备案、备查。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3年8月24


上一篇:返回目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