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秋季学期研究生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管理办法》,凡在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均须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一项有效措施。通过中期检查,可以了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规划好后续工作。为促进中期检查工作规范化、保证效果,请各学院提前布置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欲申请2026春季季硕士/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的研究生须在本学期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二、中期检查要求

1、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应在开题报告通过满一年后进行,最迟应在正式答辩前六个月完成。

2、中期检查是对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及论文进行阶段等方面的全面检查,研究生须认真填写《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见《长理工研字【202029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管理办法》)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

三、中期检查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研究生须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传中期报告

注:中期报告格式详见附件《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管理办法》。

2、导师审核。导师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学生中期报告

3学院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指定开题小组秘书,安排答辩时间、地点。(参考操作手册!!!

4、成立专家组。硕士生中期检查须有3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者作为评审专家,博士生中期检查须有5名具有高级职称者作为评审专家。专家组的组长负责全体,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安排、记录及相关材料的整理等。

5、汇报答辩。汇报答辩。中期检查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阐述时间硕士生应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应不少于25分钟;专家点评及提问时间硕士生不少于20分钟,博士生不少于30分钟。

6、集体评议。中期答辩结束后,专家组进行集体评议,给出是否通过的明确结论,修改建议和意见须明确、具体。

7、结果审定。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中期结果进行审定。

8、学生系统下载打印《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评价表》(盖章存入学生档案)

四、中期检查内容要求及结果处理

详见《长理工研字【202029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管理办法》

研究院培养办

202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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