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吉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0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持续深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分类培养,切实提升我省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水平,根据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吉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吉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参加本次推选的学位论文为我校2025年度取得博士、硕士学位,且为2025年度校级优秀博士、硕士论文;推选的优秀实践成果为2025年度取得学位者在学期间的代表性实践成果。

二、推选办法

(一)学院推荐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通知要求及推荐名额,自行组织开展本学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初选推荐工作。推荐名额见附件9,2025年校优秀博士、硕士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名单参照附件10。

(二)材料审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和汇总,对推选论文和实践成果分别进行排序,并将候选论文及实践成果在本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学位办将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汇总,上报至省学位办。

(三)通讯评议

省教育厅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论文及实践成果进行分类汇总和行政初审,并组建专家组对候选论文及实践成果进行通讯评议。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附件1:2026年度XX学院推荐汇总表(需排序、电子版)

附件2:吉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材料报送要求(电子版)

附件3:吉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型)材料报送要求(电子版)

附件4:吉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专业型)材料报送要求(电子版)

附件5:吉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报送要求(纸版、电子版)

附件6:XX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2026年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结果的决定(纸版、电子版)

附件7:候选论文及实践成果公示截图(电子版)

附件8: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电子文档命名规则

附件9:各学院省优推荐名额

附件10:2025年校优秀博士硕士论文名单

请各学院在2026年10月14日前将附件1—附件7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2026年度吉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及附件

 

 

学位办联系人:王乐然

联系电话:85583205

                                         学位办

                                     2026年10月8日


上一篇:返回目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