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冬季研究生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本次研究生学位论文教育部质量平台评审工作基本结束,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按照规定组织研究生进行答辩,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1、评阅意见处理办法:

http://yjs.cust.edu.cn/yjspy/pyglwj/67093.htm

2、答辩相关材料下载

http://yjs.cust.edu.cn/yjspy/lwssjdb/index.htm

注:符合创新成果条件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打印论文评阅意见书(博士5/硕士2份),正反面打印,加盖学院公章,放入学位档案。

3、答辩委员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组建(申请人的导师有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建议权)。每组五位同行专家,均须具有正高级职称,一半以上应为博士生导师,且至少有两位校外专家。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组建,每组五位同行专家,均须具有高级职称,且应为硕士生导师,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需有校外行业专家(非硕士研究生所在单位)参加。

4、答辩申请流程

    答辩申请及答辩安排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学生在研究生系统申请答辩——导师审核——分学位委员会组织答辩委员会——学院组织答辩并录入答辩结果。

5、答辩程序及要求遵照《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长理工研字【2019】37号)执行。

http://yjs.cust.edu.cn/yjspy/pyglwj/67101.htm

6、请各学院于2025年1120日前完成答辩工作。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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